發明人填寫資料繳送本中心
受理提案資料送研評會審議
研評會審議結論
委託事務所進行專利申請
專利說明書內容檢視
智慧財產局進行專利審查
發明人若有研發成果欲申請專利,請填寫以下 3 份資料後,將檔案郵寄本中心承辦人(張秘書; hungyen@nccu.edu.tw)信箱;並將須核章的部分,紙本擲送本中心:
該研發成果會先送「專利檢索」,並獲取「專利檢索報告」。
本校原則上每學期會召一次(約為 5 月及 10 月)「研發成果評量委員會」審議本校專利是否具有 「進步性、新穎性及產業利用性」,發明人應針對「專利檢索報告」及「研發成果內容」列席研評會簡報。
研評會審議通過後,本中心將協助後續媒合事務所協助專利申請。
申請費用依照本校《研發成果及管理運用辦法》第 9 條之規定,申請專利及維護專利所需之費用, 依發明人或創作人 10%;本校 90% 的比例分攤。
另依照本校《研發成果及管理運用辦法》第 10 條之規定,本校專利、技術移轉及歸屬於學校之 其他智慧財產權所取得之收益,整體收益應於扣除必要費用後,依照發明人或創作人 70%;學校 20%;計畫執行單位 10% 之比例分配。